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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曾公開表示未有裁員計劃的城巴,被指借機向合約員工開刀,以員工出錯為由裁減合約期滿員工。有城巴合約車長指,他任職四年本應獲轉職為非合約員工(長工),惟公司卻以他兩年前的表現未符理想,藉口將他解僱。該員工認為,公司此舉對合約員工「冇保障」,對現職員工亦造成極大心理壓力。
簽到錯誤成「死因」
城巴昨承認,有數名合約車長因表現不佳,未符合轉職為長工的標準,而不獲續約,但指出有逾九成服務滿四年的車長已成功轉職長工。
於城巴任合約車長剛滿四年的李先生指,城巴車長合約為期兩年,一旦工作滿四年便可獲轉任長工,公司昨突以其兩年前曾「簽到簽錯地方」等無理的理由而不與他續約。
李指出,兩年前續約時公司並無指出他犯上此等錯誤,現卻以此藉口炒人,做法不公。他批評,「之前承諾唔裁員,依家咁嚟炒人好唔掂」,坦言現時環境難搵工,被裁為他帶來很大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