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推出《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繼膠袋後,電視機、雪櫃、冷氣機、洗衣機及電腦五類電器將成下個受規管的產品,年底將諮詢公眾。據悉,港府上周向環諮會簡介有關計劃,初步構思向該五類的電器入口商或代理商,徵收約每件電器成本的百分之一至五。回收模式包括「以舊換新」,即零售商送貨時須回收一件舊電器,或在各區設回收點收集有標誌的舊電器,而入口商每回收及處理一件舊電器,可向港府索取處理費。現時全港約三百至四百個電器代理及入口商。
新計劃下,每件已徵費的電器將獲認證標籤,以資識別,指定回收點亦只收集有標籤的舊電器,而市民以往將電器棄置垃圾站的行為將被列為違法。
「等同額外再徵收垃圾費」
港九電器商聯會會長李子良表示,新計劃等同「港府額外再收垃圾費」,徵費將由消費者全數支付,意味每件電器的零售價將加價百分之一至五。他批評與港府討論多時,未見港府已有完備的回收措施,「回收技術佢哋話有本地大學做緊,但究竟要使幾多錢?邊度有咁大地方儲存舊電器?佢哋都未表態,亦唔見會自己資助,好似冇乜誠意。」
香港電器及電子設備回收協會主席張耀成指,部分電腦入口商及代理商一直有自願回收計劃,估計平均每部電腦的回收費約五十至六十元,佔成本近百分之二。
環諮委員指未保障消費者
環諮會成員劉祉鋒認為新計劃未能保障消費者:「話明係生產者責任制,無理由轉嫁晒畀消費者!」又擔心計劃未能推動市民主動回收,建議應引入類似「按(奶)樽」模式作配套,以經濟誘因令市民主動將舊電器交到回收點。
環保署回應指,正與各有關團體初步探討及收集意見去落實諮詢文件內容。消息指,署方將於今周末再與業界開會商討。
電子產品徵費初步構思
1)涵蓋產品:
首階段包括電視機、雪櫃、冷氣機、洗衣機及電腦五類電器,第二階段才涵蓋其他電器產品。
2)徵收費用:
每件產品成本百分之一至五,向電器、電腦入口商及代理商徵收,估計每年收取億元計。
3)運作模式:
港府向電器、電腦入口商及代理商徵費後,向每件已徵費的電器發放認證標籤。市民將有標籤的舊電器交予回收承辦商、入口商、代理商或零售商。
4)預計效果:
每年進一步回收2.8萬公噸電腦及電器廢物,佔整體電器電子產品廢物重量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