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高中學制在九月推行,教育局在新制下突然把智障學生的離校年齡上限由廿歲降至十八歲,多名立法會議員指主流學校並無年齡上限,炮轟當局為「慳錢」製造歧視,質疑有關措施會否違反殘疾歧視條例。逾百名智障學生的家長更帶同子女到立法會門外抗議,直斥當局扼殺智障學生的讀書權利。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智障學生的離校安排,議員李卓人指學生是天生智障,但港府卻是「心障」,「淨係識睇錢」,沒有考慮學生的情況,又指主流學校學生可多次留班,沒有年齡限制,智障學童卻被歧視;議員余若薇亦指當局稱若學生曾代表香港出賽、長期患病等可豁免,但學校無學額,「根本係假彈性」。
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回應稱,當局一直彈性處理智障學童延展學習的申請,又指學生達十八歲,在學校已學習自理能力,可踏入人生另一階段,而即使學生在中學畢業離校,有七成人會到技術訓練中心等機構繼續學習,港府對他們有足夠協助,當局亦會和特殊教育議會繼續磋商新高中學制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