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範圍
職方代表質疑:委員只知道會納入調查的公司大數目,即有近一百五十間公司,而不知道原來最終參與調查的公司只有一百二十一間;又指有關數據一直保密,直至五月十八日調查小組公開報告時,才把參與調查的公司數目公開。
委員會回應:從沒有委員於報告公布前,對調查範圍有任何查詢、疑問及反對。參與調查的公司名單一開始已呈交委員會過目,其後即使有更改,亦會不時向委員會匯報,也從沒有委員對此提出質疑。被質疑的兩間公司亦有參與上一年度的調查。
調查的準則
職方代表質疑:今年的調查與去年有不同的應用方式,令去年被剔除的公司今年沒有被剔除,導致調查結果缺乏一致性,也令兩年的數據不能直接比較。
委員會回應:調查方法自二○○七年三月獲行政會議通過,委員會一直按既定程序進行,行之有效,及具有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