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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會德豐及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前大班、康體發展局前主席及馬會名譽遴選會員洪承禧,涉嫌收取四十五萬元以替一名女賽馬會會員成為全費馬會會員。控方昨播放洪的錄影會面片段,洪當時指由於現金周轉出問題,故向龍德軒借了十萬元,強調在其身上搜獲的款項,絕非推薦會員之報酬,更激動地表示「我點會做啲咁嘅嘢?」。
被捕時身懷十萬
控方昨日播放洪承禧於○六年十二月一日被捕後的錄影會面片段,當日為洪進行會面的廉政公署首席調查主任何景揚指,洪當時對答如流,亦理解提問內容,故此,不認為他正受到酒精的影響。對於被捕時身上正懷有十萬元,洪在片段中坦言自己有現金周轉問題,過往曾向滙豐及東亞銀行貸款,但因不欲再向銀行借錢,才向龍德軒借了十萬元。
洪指與龍相識多年,二人均為愛馬之人,龍雖有朋友要求推薦入馬會,但洪強調,必須見過申請者兼認為對方合適才會作出推薦。洪強烈否認龍因推薦會員而支付報酬,更直指「我點會做啲咁嘅嘢,我借錢啫,我響香港三十年,做咁高職位,點會為咁少少銀紙做啲咁嘅嘢!」
洪坦言,在龍介紹下,曾與兩名人士見面,但直指二人對賽馬有熱誠且人品正直,故替對方填寫申請書;對於有人曾交出卅六萬元「顧問費」,洪直言並不知情,更笑謂「如果我收顧問費,咁就唔使經龍德軒!」
現年七十一歲的洪承禧,否認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三項代理人收取利益罪名,控罪指他於○六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間,涉嫌向龍德軒索取一筆二十萬元貸款,作為推薦及協助加快處理女子黃蓓的馬會全費會員會籍申請,之後再兩度接受龍德軒各十萬元款項。
案件編號:DCCC 104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