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的10司機還押兩周

運輸署去年十一月推出「短加長減」的士收費惹來爭議,其後更派發單張宣傳「搭市區的士平過搭新界的士」,引起新界的士司機不滿,作出堵塞北大嶼山公路行動,更令該處交通阻塞逾四小時。事件中有十名的士司機被捕控以對公眾造成妨擾罪,他們昨日在荃灣法院應訊時認罪。裁判官得悉有關控罪最高可判監七年後,決定將他們還押待取報告候判;一直獲准保釋的十名被告聞悉要還押後,均露出驚訝神色。

十名男被告依次是周必強、鄧子榮、陳紹康、蘇戚富、陳潤祺、林應偉、吳景輝、凌世強、陳子賢及麥志剛,年齡由卅四至六十歲不等,除林報稱商人外,其餘均報稱的士司機。

各人承認控罪候判刑

各被告承認一項對公眾造成妨擾罪,裁判官先索眾人的背景報告,還押至六月九日始判刑。案情透露運輸署去年十一月卅日推出「短加長減」新的士收費,新界的士司機不滿新措施,十二月三日在機場聚集,要求和運輸署官員對話未獲理會。

至當晚九時四十分,車隊駛至北大嶼山公路往九龍方向,並堵塞全部三條行車線及路肩,當中包括第一至第六被告之六部的士。同一時間,第七至第十被告的四部的士,則在大嶼山公路往機場方向停下,造成該處交通擠塞。

警員見受機場進出路段的交通阻塞,受影響的其他駕駛者漸生不滿,兩度以揚聲器警告要的士駛開,又指如不駛走會打爛的士窗戶及移走的士,但仍不獲回應。警員稍後展開行動,拘捕涉案的十名被告,警誡下其中九人承認駕駛的士到現場聲援行動,因反對運輸署推行新收費,以及不滿署方鼓勵乘客乘搭市區的士;第十被告則自稱因被堵塞才無奈停下。

事件擾攘逾四小時,直至翌晨二時才完成清場。在最高峰時,往九龍方向的「車龍」長達一千三百米,往機場方向則達六百米。

首被告求情時指事件是工業行動,但他們對自己的愚行令公眾造成滋擾感後悔,承諾不再犯。第四被告補充說其子於四月廿七日過身,尚有殯儀事宜未完成,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TWCC 152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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