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舖是市區特色,無論是銅鑼灣還是旺角的任何商住大廈,在地舖之上的一、二樓,早已變身商店、理髮店、書店或咖啡室。市區地舖每月租金動輒十數萬元,只有全球化品牌及連鎖快餐店可以負擔。小本經營的商戶或年輕人創業,就要「往上移」,千奇百怪的樓上舖,才是展現本土經濟和地區特色的空間。
樓上舖發展多年,在商住兩用的大廈,就算早年的公契和入伙紙都寫明一樓以上是住宅,樓下是商用,今天也只是紙上文章,與實際情況不符。而政府也似乎默認這改變,樓上的住宅單位也可申請和獲發賓館牌照;近年,當政府考慮私房菜牌照時,也不會把本來是住宅的單位排斥在外。
不過,「官」字兩個口,地政總署不理會公契,食環署也考慮發牌,但市建局在收購時,卻堅持按原來(即五十年前)的用途劃分商業和住宅單位及決定賠償金額。無論是已經清拆的灣仔利東街或即將清拆的旺角波鞋街都有不少樓上舖,有些已經營了十數年,是扎根社區的老街坊,市建局也視若無睹。
樓上舖被否定,樓上舖業主的賠償處理,基本是按住宅的方程式。舉例說,假若面積細小的地舖可獲一千萬元賠償,在其樓上一樓的商店,縱使面積大三倍,也只能得到二百萬元左右,因為計算方法對它不利。
因此,在市區重建項目中,最辛酸的是樓上舖。重建對他們來說,是連根拔起、雙重打擊。樓上舖大多是家庭事業,生意本可以父傳子,克勤克儉、穩紮穩打的經營下去,但重建卻切斷和摧毀了這延續性,整個家庭都要重新打算。可是,業主取得的賠償額很低,根本沒可能在同區買一個相類近面積的單位,要繼續經營,惟有減少面積,或由業主變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