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尼籍毒販推翻遞解離境令

【本報訊】尼日利亞男子十八年前因販毒在港被判入獄,他服刑多年後終獲釋,惟他稱服刑期間尼國已修改法例,他若遭遣返回國,將面臨再度入獄,故要求覆核入境處十年前頒給他的遞解離境令。案件昨在法庭聆訊時,法官禁不住提起剛在日本回港的歌手衞詩,並指若衞詩在日本服刑完畢返港後又再被判入獄不也是「雙重服刑」?法官也指假如是事實,情況大不相同,因申請人已服刑逾十六年。

法官昨聽罷雙方陳詞,認為本案申請人已就其運毒來港的罪行受罰,若他被遣返並確實有機會就事件再受罰,是牴觸《人權法》和國際人權公約,故裁定入境處十年前發出的遞解離境令屬不合法,而行政扣留他八個月亦同樣是犯法,故撤銷入境處的命令。申請人Ubamaka Edward Wison(四十四歲)九一年運毒來港被捕,兩年後被判監廿四年。

案件編號:HCAL 7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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