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教師涉嫌與跟他學劍擊的十五歲中二女生,在車內口交的案件,控方昨傳召兩名調查的警員作供,其中一人稱被告在現場緊張得不斷哭泣及自言自語:「我唔想㗎!」其後更在警誡下向警方承認與事主屬情侶關係,雖然明知事主未成年,仍一時衝動在車廂中撫摸事主的胸部及下體,亦有讓事主摸其下體;辯方指警員未有在問話前警誡被告,反對將有關供詞呈堂。
被告楊天順(卅二歲)否認去年五月廿六日在荃灣城門水塘山邊一輛私家車上,向女事主X作出猥褻行為。當晚隨警車巡經現場揭發事件的男高級警員昨供稱,當日在警車內看見被告的車輛停泊在避雨亭旁的僻靜處,由於現場環境非常昏暗,他隱約從私家車的擋風玻璃,看到穿着淺藍色校服的少女背部,其腰間亦好像遭人攬着,加上車窗布滿霞氣及水珠,決定下車調查。
警誡承認衝動非禮
他下車後持電筒照車窗,原本背對擋風玻璃的X即時翻身坐回原位,司機位的被告緊張及驚恐,下車後哭泣及自言:「我唔想㗎!」另一名警員稱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與X屬情侶關係及曾非禮她,又表示衝動已知錯。
案件編號:DCCC 1205/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