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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分手男友割斷頭顱案,控方昨在庭上播被告梁百鳴的口供影帶,披露整個殘忍行兇過程。他向警方明確表示為了「想佢死」,而騙前女友入屋,然後狂劈其頭頸四、五十刀,並一刀從喉嚨插入頭顱。到此還不罷休,對準其心臟狂刺十下,最後將其頭顱割下。
現年廿六歲的無業被告梁百鳴,被控在去年三月七日,謀殺其十九歲前女友李睿怡。當日上午他行兇後致電自首,同日下午跟警方錄取口供。昨日負責錄口供的葵青區重案組警長蔡展輝,將口供影帶呈堂播放。
被告在口供中承認,當他在案發前一日買求生刀和短尖刀時,已「準備聽日或者遲啲去殺我女朋友」。他打聽到死者七日要上班,知道早上只有她一人在家,便去石佳樓她所住樓層等候,待死者出門時攔住,藉詞有話要說而把她帶回單位,然後伺機發難。
入屋後一直等機會
被告稱,他入屋後,向死者聲稱自己無法控制情緒、為「嚇親佢」致歉,其實一直等候機會。在等待三分鐘後,他趁死者轉身背向他,他便「攞把求生刀,打橫劈落佢條頸度……斬咗幾刀頸,然後不斷劈佢個頭」。直至死者不支倒地,他還繼續向其頭和頸狂斬狂劈。
他表示在狂斬一輪後,他「用求生刀插佢個頭,由喉嚨嗰度插上去,入咗半把刀」。之後他再拿出藏在內褲的短尖刀,「拮佢心嘅位置十下……跟住掹番把求生刀出嚟,攞把尖刀割佢個頭」,割了一分鐘後,終將死者的頭顱,從其身軀割裂出來。
被告稱,他劈了死者頭頸共四、五十刀。探員聽畢此駭人聽聞的案發經過後,即詢問他這樣做動機。被告的回答直截了當:「我想佢死。」之後探員再問他插心十刀、刀插貫頭的原因,他的回答一樣。至於為何還要把死者頭顱割斷?他也以四字回答:「確保佢死。」他還承認,他戴着護腕犯案,目的在「等我自己手腕大力啲去斬佢」。
對於所犯罪行,被告向警方解釋「因為……係佢叫嘅」。在行兇前個多星期,他曾割脈自殺,他聲稱到三月三日出院當日,死者曾跟他通電話,說「我寧願你殺第二個,都好過自殺」;被告覺得死者所講的「第二個」便是她自己。聆訊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 205/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