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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成智前日為參選期間虛報社工一事的「遲來的道歉」,未能平息新界東選民怒氣,昨日有近二十名當區選民到廉政公署總部門外抗議,要求廉署向法院申請暫緩處理黃擬就去年選舉期間的失實聲明提出寬免呈請,直至廉署完成所有調查工作為止。
監察立法會議員誠信關注組發言人王文傑指,他上星期已與另外兩名新東選民李家良和胡慧珊,到廉署總部舉報黃成智。他得悉黃成智擬就失實聲明一事向法庭提出呈請尋求寬免後,擔心法庭會輕易放過黃成智,故昨日再次夥同十多名新東選民高舉「欺騙選民,還我選票」等橫額到廉署總部外抗議,並遞交請願信促廉署盡快展開調查。
要求法庭暫緩處理呈請
他更要求廉署向法庭申請暫緩處理黃成智的呈請,直至署方完成調查為止,以免有人趁機走法律罅。王文傑斥,黃成智即使願意道歉和主動提出呈請,但黃的誠信已破產,認為黃必須引咎辭去立法會議員議席。
王文傑本身是民建聯普通黨員,他有感黃成智虛報資料參選一事被本報揭發以來,包括民建聯在內的各大政黨均未有正式處理事件:「立法會議員可能驚自己日後有同類事情發生,所以立法會議員出事就唔出嚟﹗」為此,他以個人名義召集不滿黃成智的新界東選民,組成監察立法會議員誠信關注組跟進事件。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法例並未賦予廉署權力阻止任何人申請呈請,但由於法庭接到呈請申請後,必須知會律政司,律政司若認為執法部門需要更多時間搜證,可以要求法庭將有關呈請的排期押後。另外,廉政公署表示,公署接到投訴後會按既定程序處理,但不評論個別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