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中國傳統命理重要一環,古時占卜算命,「妻財子祿壽」,是五大問題,妻排第一位。人生兩大樂事,「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結婚比中狀元更重要。「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拖手仔並非玩泥沙、和稀泥,而是一生一世的承諾。
中國古時,婦女受法律嚴格保護,並非任由丈夫寫一紙休書就可把妻子休了。由周朝開始,離婚的規矩正式寫入法律,這條法例是善法還是惡法?我們不妨研究。此古法名為「七出三不去」,即使夫家如何有錢有勢,都必須遵守,否則女家據理告官申訴,夫家未必打得贏官司。
「七出」就是「七出之條」,這七條的其中五條涉及道德:不孝順丈夫父母,淫蕩(背夫偷漢),妒嫉(妒忌家族成員),口舌(在家族中搬弄是非、造謠生事、出口傷人),盜竊,這五條是心、口、手出問題;另外兩條涉身體,一是到五十歲仍然未有生育,二是患有無法治愈的惡疾。今天而言,這兩條簡直是歧視。雖然古時真有這樣規定,但也有妻子不育,而丈夫不提出離婚,例如宋代才女、詞人李清照與丈夫趙明誠結婚多年仍無子女,趙明誠沒有休她,只是在外邊納妾,古時納妾並不犯法。
「三不去」是保護婦女的德政:無娘家可歸、曾為丈夫父母守孝三年、丈夫先貧賤後富貴,都不准休妻。有三不去而逼去的,判丈夫打一百杖,並必須復合。
方向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