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祭祀,大多數現代人已把祭與祀視為同一概念,但在古代,祭與祀,是有些不同的。祭是向天地、祖先稟告重大事項,例如春祭、秋祭、祭天、祭地、祭祖。祭字的上半部,左邊是牲肉,右邊是手;下半部的「示」,代表神,包括天地神和祖先神。
祀是祈求天地、祖先對未來的一切給予啓示,祀字的左邊「礻」是義符,表示天地神和祖先神,右邊的「巳」是音符,「祀」讀「巳」音。「巳」還有一個特別意思,按照傳統曆法,十二支配十二個月,由「寅」開始,正月是寅月,二月是卯月,三月是辰月,四月是巳月。巳時是上午九至十一時,陽顯而陰藏,神祉威力愈來愈大,祀得巳最合時宜。
今時今日, 祭天壇、地壇,官民都可以一起祭祀,但在周朝以前,天神地祉由天子祭祀,因為天子是天之驕子,拜祭天地神祉等於拜祭自家祖宗;而未做官的讀書人及庶民,只可以拜祭祖先。在《周禮》、《禮記》都有明文規定:天神地祉由天子祭,諸侯、大夫祭山川,士庶只能祭自己祖先和家灶神(祭灶也規定「官三民四」,王室與官家,農曆十二月二十三日;平民百姓,十二月二十四)。《禮記》又說:「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大意是,不是應該拜祭而拜祭,這就是濫拜,濫拜是得不到賜福。這種有點過分的「拜神特權」,在漢代開始已不具約束力,最佳例子是三國時期,貂蟬已名正言順拜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