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讀友來信:時女士你好,我是2016年DSE畢業生。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1.本人心儀商科及法律學科,兩個學科都想修讀,應該考慮澳洲商業及法律雙學位課程(5年),還是到英國修畢3年法律再攻讀3年商科?如果在澳洲修讀商業及法律且想擁有榮譽資格,是否要多讀2年,即總共7年(5+1+1)?
2.到澳洲讀法律,如果不多讀1年榮譽課程,可否回流香港報考PCLL或修讀碩士?可用甚麼成績申請?
3.到英國完成法律學士,將來可否直接修讀會計碩士?
答:筆者明白你同時對商業及法律學位課程感興趣,並想攻讀雙學位課程,但建議先唸一個法律學士學位,之後以此學歷申請入讀法律研究院課程PCLL;在取得律師資格後,再進入研究院攻讀商業碩士學位課程。這樣便可同時持有兩個不同類型的學位,日後可獲較佳的就業機會。作此選擇因為從就業角度看,若一間公司想聘請對法律有認識的人,持律師資格者必定是首選;相對地,若公司想聘請具較佳商業資格的人,則會聘請相關的商業課程畢業生。所以,若你取得法律學士學位,再於研究院取後商業碩士學位,可令你有兩方面就業優勢。
其他問題作答如下:1.筆者會選擇先赴英修讀法律課程,然後再唸商業課程。在英國,商業碩士課程大多為期8個月,所以即使是完成法律學士學位,再加上商業碩士,所需時間也只是4年。2.如果到澳洲唸法律學士學位,則在完成普通法律學士學位後,不必選擇再多唸一年榮譽課程,因為當地的榮譽課程主要為協助日後希望繼續攻讀研究式課程的同學而設,與香港的榮譽課程性質不同。在一般情況下,香港的研究院課程(包括PCLL或其他碩士課程等)都會考慮澳洲的法律普通學位畢業生,而不需要同學曾修讀榮譽學士學位課程。3.在英國修畢法律學士學位,將來可以繼續在香港攻讀會計的研究院課程,包括碩士課程。由於部分會計的研究院課程(碩士課程)屬轉制式性質課程,目的為持有非會計學士學位的同學而設,修畢這類課程,同學的專業知識會等同會計學士學位。因此無論學士學位是甚麼科目,同學都可以入讀這類會計碩士轉制課程。如果同學持有律師資格,再完成會計轉制課程,對將來就業發展有一定保障。
時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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