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櫻花綻放,能夠前往京都賞花固然開心,能夠藉着公幹前往京都,順便賞花更是喜出望外。機票和酒店皆不用自己打點,隻身帶一部相機便可跟櫻花卿卿我我,如果這不是注定,我不知是甚麼。
當京都四處超級人頭湧湧,以釀造清酒馳名的伏見,顯得很平靜;有遊人但不見得人流氾濫。此區主角是小運河,兩岸盡是櫻花和垂柳,乘坐十石舟一邊遊河一邊欣賞風景,到具有荷蘭氣息的水閘處稍作停頓,再乘坐十石舟徐徐折返起點,櫻和柳都被去而復來、來而復去的好好飽覽,真是人生贏家的指定享受。
可惜,人總是犯賤的。河岸有一亞洲籍婦人(國籍沒去深究),表面是身材瘦削、保養得宜的貴婦,底蘊裏是沒有常識、欠缺公德的大媽。她竟然把頭頂上方的櫻花樹枝拉扯下來,企圖置於臉頰旁邊作「人比花嬌」狀,讓五步之外的男伴拍攝寫真!隨行日本職員立即開聲勸阻,大媽卻笑笑回答:「It's OK。」她竟然覺得「冇乜嘢」一句說話辣慶同行的香港朋友,提高嗓門叫喊:「It's Not OK!!!」大媽即時一臉尷尬放開櫻枝,男伴立刻不滿地看着我們,但一切咎由自取。
姑且放下公德問題,單從美感角度出發,櫻花樹本身已夠靚,強行把其中一支扯下,扭成毫不自然的形狀,怎會好看?相機再名貴,也拍不出美感。只是很多人心中根本沒有美感,他們看櫻,不是為了欣賞,而是講求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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