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說百道:花得其所

新屋裝修,雖然我不是裝修師傅,但喜歡設計的我也有很多、很多事要忙!

記得上次做家居設計,已是3年前的事,那時是為焯皓的(曾經)新居動腦筋。記得我當時因為要求太高而超出預算,讓他氣了我好一陣子。他還兇巴巴的問我:「2,000多港元1盞燈,還要一買便4盞,你瘋了嗎?」最後他看見大廳吊燈和梳化的單據,我覺得他簡直是想殺了我!但後來每個到過他家的朋友都稱讚他有品味時,他便既往不咎了。某程度上,品味也真的需要用錢來堆砌,但錢亦應花得其所。

這次裝修自己的家,不用向任何人交代,本來可以十分放肆,可是身為具有傳統美德的人,我絕不會胡亂作出決定。當裝修師傅聽到我問——將舊居衣帽間的衣櫃搬到新屋是否可行時;又或是我決定保留現有的地磚,只作出輕微的改動時;他總搖搖頭說,我不應在這些小錢上節省,而應想想如何賺更多錢去花。

但其實我除了為省錢,也是為了不想浪費。說環保,我沒有那麼偉大,但如果仍能用的,外觀、質量還保持得不錯的家具,為甚麼要更換?倒不如,把錢花在有必要的家具或布置上,這才是花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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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佩瑚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