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熊本縣,晚餐吃馬肉料理,有朋友立即皺起眉頭問:「為何要吃馬肉?」我答:「因為熊本熊不能劏來吃。」呵呵。
逗留熊本縣多年,既吃過最傳統風味的馬肉刺身,也嘗過當地人引以為傲的「櫻鍋」馬肉火鍋(因每年4至5月,馬肉最肥美,脂肪分布濃密,顏色帶粉紅像櫻花,因而命名為「櫻肉」),亦試過溫泉旅館特別炮製的香炸吉列馬肉柳,更吃過人氣高企、上過電視的大大個酥炸馬肉薯餅──而且共吃了兩個。一趟「馬肉之旅」,就此左一餐、右一個的湊合而成。
吃肉吃到馬肉,自有其獨特歷史緣由。其中一個說法是400年前,統治熊本的加藤清正接受了豐臣秀吉的命令到朝鮮出兵,遇到非常難打的戰役,乾糧短缺,迫不得已以軍馬充飢,因而發展出吃馬的文化。另一說法是,從前阿蘇廣闊的牧場飼養了許多軍馬,戰後遇上糧食問題,服役後的軍馬也要放上食桌。總之,馬死落地行。
我完全明白有人不能接受進食馬肉,畢竟馬匹作為人類的「好友」兼工作夥伴,要取牠性命兼取其內臟,似是太過殘忍。就算專家指出馬肉比牛和豬脂肪更少、營養更高,亦跨不過心理關口。我始終認為,如果閣下不是茹素,還在吃肉,牛羊豬馬均屬「平等」,況且,以暴力強行讓馬匹從事耕種、拉車、競賽、表演,要牠一生一世被勞役被策騎,不見得有多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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