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火紅的台灣名字,除了「陶喆」,就是「洪瑞珍」。前者充其量只能佔據娛樂版面,後者卻入侵所有新聞網絡,還使一些不幸消費者送院治理。
我未吃過洪瑞珍三文治,從來不知道洪瑞珍是何方神聖,亦未試過委託朋友在台灣購買回港,畢竟台灣的手信食品實在太過琳琅滿目,我對月十二曲核桃鳳梨酥和金格咖啡年輪蛋糕依然癡心不變,排隊也未到火腿、鮮蔬、草莓和起司夾麵包,所以到今時今日,才知道沒有一個叫做洪瑞珍的本人,卻有很多很多很多間自稱是洪瑞珍三文治的店舖,原來是洪氏家族後人經營,像Minions,個個差不多,都是同根生。
先不說怎樣辨別貨源正不正宗,三文治本質上就是應該即食,山長水遠飄洋過海運送抵港,夾在其中的醬料、牛油及新鮮食材,在盛夏溫度狀態的高山低谷顛簸動盪之中,沒有發生任何細菌逆變真是要劏雞還神,想到要放入嘴巴更要提起玩笨豬跳的勇氣。
經常出門公幹的我及一些朋友,難免被人要求購買這些那些,容易又就手的話我或會成全他人,太複雜帶風險則立即斷言拒絕。以前又天真又傻,分別試過攜帶瑞士卷及鯖魚壽司送贈親友,過程一點也不好受,既擔心一不小心壓得稀巴爛,又害怕保存欠佳食壞人,到頭來是庸人自擾攞苦嚟辛。
真的,有些美食,只適合即時兼就地正法,勉強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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