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不見不散

鄭子誠前輩在節目《音樂情人》中播了譚詠麟的經典金曲《不見不散》,它是1988年的冠軍歌,亦是筆者最愛的流行曲之一。「不見不散」四字,令人無限緬懷。

那個年代,手機和網絡還未普及,昨天約好了,一句「不見不散」,大家明天便會乖乖赴會,並真的會待「見」齊所有人,才會「散」去。縱然總會有人遲到,但臨時失約的卻極少……

那些年,分飛千里的情況亦特別多,可能是舉家移民,可能是出國留學。在啟德機場的離境大堂外,他與她臨別依依,深知道明日便天各一方,大家牽着手、含着淚,彼此訂下山盟海誓,並約定於某年某月某日某地,不見不散……

又或是像《不》的歌詞所言,「癡心男」暗戀「繽紛女」,愛念無法啟齒,惟有在燈柱上寫上「XXX與YYY,不見不散」,奢望一天,在緣分的奇妙安排,終會在同一燈柱前,與她相遇……

彷彿已有很久沒聽過「不見不散」四字。有了手機和短訊,邀約別人,又何須用到「不見不散」那麼「大陣仗」?

分隔兩地的戀人,隨時可透過網絡相見,「不見不散」四字,不再擲地有聲。

至於燈柱、椅背或大石上,亦很少見到「不見不散」四字,不知是因為「癡心男」早已絕種?還是因為怕被罰款1,500元?

雖然科技方便了我們,但不知何故,我還是喜歡說「不見不散」的年代。

至少,我們還會率性地許下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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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恒•導演及電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