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人人都可以瀟灑地放下感情?身為過來人,即使明知每次分手的傷痛也會有痊愈的一天,但心情總是不能馬上恢復過來的。畢竟人心肉做,不等同電腦,說要關機便關機,說要Delete便可以馬上Delete,尤其是感情這樣直接注入人體的感覺,就像癌症般,能夠迅速擴散,卻只能慢慢痊愈,相當惱人。
因為發現對方不忠,朋友向對方提出分手,大家都達成分手的協議了,可是說時容易做時難。雖然做不成情侶也可以做朋友,但分手的定義到底是甚麼?如果分手後,還是經常見面,還是保持着十分關心的短訊來往,真的算是分手嗎?
要是決定分手,還要是提出分手的一方,為甚麼還要常常在facebook上,發表一些欲斷難斷的言詞,是在極力挽留那段已不可能繼續的感情嗎?做人為甚麼要心口不一呢?要是不想分手,便原諒對方,繼續在一起好了,何必做些以為在折磨對方,但其實在虐待自己的自欺欺人的事,令身邊朋友感到擔心?
要是真的能放下,便該徹底把對方的一切置諸度外,不聞不問一段時間,心中傷痕便自然能療好。可是,又有誰人能如此瀟灑?世上難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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