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等生活:無錢支付訟費?

昔日的粵語殘片,呂奇指摘死飛仔「卑鄙、下流、無恥」。想不到,今日的壹號皇庭,法官嚴斥陳振聰「極度貪婪、邪惡兼無恥」。罵人的詞彙,除了港式粗口,好像沒有甚麼演化,衰到盡頭還是無恥。

當然,有些人,的確很無恥,就算案件判了,還是仍然無恥下去,死性不改,耶穌難救。

法官指摘陳振聰曾濫用司法程序浪費時間,涉及的訟費不應由公帑支付,故要向他追回約200萬元訟費。辯方則狡辯地堅稱陳被多宗錢債官司纏身,其全球財產已被凍結,沒有錢支付該筆訟費……收取了巨額款項的他,竟然自稱不能支付200萬,未免是「跌落地都要拿揸沙」,幸好法官唔Buy!

當然,連他的家人,也不會相信有份編做的大話,案件審結後,陳振聰的妻子、女兒和胞弟幾經艱苦,最終突破傳媒的重重圍困,成功登上泊於門外的七人車,前往平日的「飯堂」四季酒店,與後來抵達的律師團隊午餐……若真是經濟拮据的話,早已把七人車賣掉,一家人截的士到老麥啃包。

無論處身社會上,或站在法律面前,並不是人人平等,沒錢的人很容易受欺壓,連執紙皮都會被充公,有錢的人則有萬種招式走法律罅,既請得起能言善辯的律師,又可將案件不斷拖延,必要時還可使證人失憶或失蹤。也許因此,全港均為陳振聰案感到高興,正義難得地得到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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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偉•旅遊飲食寫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