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說百道:貨不對辦的妻子

我是個不能跟別人分享一個男人的人。很佩服有些女人能做到這一點,從前的社會不能選擇,男人多妻像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時代不同了,自從1972年立法定下一夫一妻制後,大家都似乎明白,一夫一妻才是合理的事情,那麼又為甚麼要忍耐自己的男人除了我之外,還有別的女人呢?

我是個公平的人,不能容許自己的男人有別的女人,當然也會對另一半忠心。要是已沒有感情,便簡單的分手便好了,但有些人真特別,能夠家中有個丈夫,在外收起一個情夫,這算是甚麼?若跟丈夫在一起,只因為他能夠給予富足的生活的話,那便像一宗買賣,也應要安分做好妻子的責任。只是,在丈夫身上取得富足生活後,在外還跟一個情夫風流快活的,在她而言可說是兩全其美的一件事,但在她的丈夫眼中,她便是貨不對辦的妻子了。真可惜「消費者委員會」不會受理這樣的案件。

我不明白為甚麼有女人可以在同一時間跟兩個男人在一起,這個晚上跟一個睡,那個晚上跟另一個睡,嘩!單是想也覺得惡心了,但願這輩子也不要讓我跟這些人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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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佩瑚•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