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構「選舉」

2012年是選舉年,先有特首選舉,後有立法會選舉,「踢爆」、「抹黑」、「互踩」、「暗寸」等政壇好戲無日無之,茶餘飯後不愁沒有話題。經常聽人家說要爭取「雙普選」,你知道「雙普選」是甚麼嗎?與本港現行選舉制度又有何分別?

其實「雙普選」是指特首(即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與全數立法會議員均通過全港市民一人一票選出。看看現時的選舉制度,立法會議員的產生辦法分成兩類,一半是由地方選區產生,即由全港市民一人一票選出,另一半則由功能界別選出,只有相關利益團體中少數合資格人士才可參選及投票,換言之,全港市民的選票只能在立法會發揮一半影響力;至於行政長官則由選舉委員會內1,200名成員選出,他們分別來自38個界別,每位成員有着兩項權力,一是提名權(有意角逐新一屆行政長官的人士,需獲得150名選委提名,方可正式成為候選人),二是投票權,也就是說,一般市民並沒有投票權,加上選委不是由港人一人一票選出,人數更只佔全港7百萬人的0.0017﹪,所以很多人批評選委會不能代表市民意願,並提出「雙普選」,希望全港市民有權選出自己心目中的管治班底。對以上內容感興趣,記得收看ontv東方電視生活台節目《就係咁解》。

撰文:鄭國河 網址:tv.o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