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可以埋沒良心,明知有些事是不對的,又或是有違自己的喜好的,也會繼續做下去,目的是為了得到最後的成果,所以他們能夠成功。
至於我,肯定是這輩子也不會成功的人。做任何事都要是自己喜歡的,才願意做,例如我考取了見習律師的資格也情願不上班留在家中寫作,做個窮作者,相信大家已知道我是甚麼樣的人。有一次,一位長輩在分析比較我和另一個女人時,他竟說我得到的快樂比女人多。雖然女人年薪過百萬,但在長輩眼中,收入不高住在村屋的我,生活得比她幸福,因為我需要負的責任不多,因此容許我對自己的要求也不多,便可多年來也過着逍遙自在的生活。
除了生活需要跟隨自己的喜好,我的感情生活也如是。要是被困在一段令我認為不對的感情當中,我便會有着不對的感覺。整天有被壓迫着,動輒便想吐和食不下嚥的辛苦感覺,如此這樣,相信不到半年我便已骨瘦如柴了,連身體也顧不了,還如何能讓如此糟的感情延續下去?
至於在我眼中,甚麼是不對的感情?我想大抵都是那些不專一、三角四角戀、年齡不相襯、爾虞我詐……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