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之歌:鍛煉舌頭

晚上吃一頓飯,現在要多少錢?三十五到四十塊走不掉。算貴嗎?肯定算貴,但合不合理?還是蠻合理的。

在世界芸芸大城市當中,香港吃東西,算是數一數二的便宜,即使是最低工資引入了,還是算便宜。或許,就是食肆的競爭夠大,我們吃的才能坐享其成。我們香港人愛吃,問題是我們真的很容易就吃到好吃的,自然就會鍛煉舌頭,最後不好吃就不吃,給淘汰了。

這個理論,最近在朋友的孩子身上確定了。朋友兒子是混血兒,媽媽是香港人,爸爸是英國人,幸好生在香港,兩歲人仔就練得好舌頭。首先,他不愛吃肉,卻愛吃菜和魚。小孩子,你會以為他們都討厭魚腥,也怕骨頭,但實情是媽媽大意,漏了幾條魚骨,孩子只有兩歲,卻能一條一條的選出來,還要還給媽媽,這近乎是神乎奇技。

菜呢,他愛一切的菜。上海粗炒裏的菜,回鍋肉裏的菜,一見到他就想吃。菜心也是他最愛,但就是要媽媽把菜衣拔好,才吃軟軟的部分,吃得津津有味的。

然後我們叫甜點,兩歲人仔就知道這東西叫豆腐花,嚷着要吃。碰巧裏頭有桃,他沒吃過桃,但他聯想,問媽媽這是否蘿蔔。

總言之,他會講的詞彙都是關吃的事:菜肉包、火龍果、麵麵,他滿腦子都是吃的。如果不是生於香港這城市,口福肯定有限。這混血孩子,會是未來的蔡San。多期待,混血的蔡San。

嘉琳•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