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新聞報道,傳達世界大事訊息給大眾市民,絕對有一個基本責任──不可以作失實的報道。
時事新聞跟娛樂新聞不一樣,不是研究藝人和名人的私生活這麼簡單,尤其關係到世界大事的,報道者便等同需要對世界所有人負上責任。
對關於前國家領導人逝世的不實報道,我真的感到訝然,心中第一個反應就是「太過分了」。莫說是對世界有一定影響力的前國家領導人的報道,就連關於一個普通市民的生死報道也不應輕率,更何況是關於我國的前國家領導人?
我不懂政治,但也知道這樣錯誤的報道是十分過分的,因為這已不是單單涉及政治的錯誤。不明白為甚麼負責審批新聞的負責人會如此輕率,隨便把流言發放?不經過查證的事情便隨便報道,難道他們以為自己是一些網上平台的匿名爆料者,可以胡說八道後又不負責任嗎?又還是立功心切,以為能搶先報道便很了不起?搶先的新聞當然是了不起,但只限於快而準的報道。至於快但錯的,相信就只會被看成笑話,還會受到相關人士的指摘。
為甚麼但凡各行各業,都會有強弱之分?經過這次的事件,我終於明白強弱並不關乎天命,而是品質的問題。不知「弱台」何時才能繁盛起來?但相信不會是這十年八載的事。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