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使講咁多!法庭見!」電視劇爭產風波、離婚訴訟的常見對白,劇情發展例必對簿公堂、關係決裂。現實中,亦有不少人無論大事小事有事無事都鬧上法庭,但是,其實很多爭執糾紛,未必需要打官司也可以得到圓滿解決。若能透過專業調解員的協助,便可以尋求雙贏方案,既能以和為貴,又能節省時間及訴訟費,所以現時對調解員的需求日漸增加。想投身專業調解員行列?可以考慮報讀「高級調解員證書課程」,讓你掌握箇中技巧,做個和氣生「財」的中間人!
撰文:梁穎恒 部分相片:由受訪者提供
司法機構於去年發出調解實務指引,若民事案件當事人在無合理理據下拒絕調解,法院可施予懲罰性訟費。指引實施後,令社會對調解員的需求大大提升。有見及此,香港專業進修學校最近開辦「高級調解員證書課程」,協助有志之士成為專業調解員。很多人稱調解員為「現代和事老」,其實調解員的角色既可以說是和事老,但又不盡如是,因為作為專業調解員,並非單純如和事老只為糾紛雙方降溫,事實上當中需要巧妙運用不同專業技巧,並要不偏不倚為雙方尋求皆可接受的解決方案。高級調解員的課程內容便會為學員提供專業培訓,讓學員掌握調解知識及技巧,分析爭議的癥結所在。
負責課程的導師陳錦培是專業調解及談判學會會長,他指出,調解員在各類民事糾紛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實,很多案件都是可以通過調解解決,較常見的是離婚案件,即使當事人訴訟至家事法庭,法官都會鼓勵雙方先進行調解,又如工程合約或大廈維修糾紛等亦如是。建議以調解代替訴訟主要有幾方面原因,一是不少案件的訴訟雙方都重視彼此過去、現在及將來的關係,例如夫婦即使離婚,也未必想對簿公堂,若經法官判決後,雙方關係便從此不再;二是如果理性分析,其實很多案件雙方都可能理據不足,而調解過程並不是講求理據,反而是互相合作解決問題;三是一旦涉及訴訟,便可能需時長久,調解便是能迅速解決問題的好途徑。」
基本上任何人只要擁有中學或以上學歷,完成40小時或以上認可培訓課程,並成功通過筆試及情境模擬考試後,便可成為認可調解員。為了有效訓練學員掌握專業技巧,有關課程除了會於課堂上講授理論之外,亦會教導學員掌握調解技巧,例如積極聆聽與表達、發掘深度問題等,更會安排模擬角色扮演,並由導師作出即時檢討,讓同學於失敗經驗中學習。陳錦培說:「很多初任調解員的人士,在陌生人面前會顯得緊張,有些調解員亦會在沒有充分的討論下便過早為雙方定下方案,以致雙方都覺得調解員沒有維護自己的利益,反而出現不合作態度,所以,調解員必須要耐心聆聽,從中發掘問題所在。」
雖然「調解員」職業日漸普及,但是,很多人仍未能清楚分辨仲裁與調解的分別。其實,調解員不是仲裁者,有些人以為調解員站於自己立場便較為有利,例如女訴訟人以為女調解員會因性別關係而幫自己。事實上,調解員的角色是客觀中立,不會因任何一方的理據而判斷真假,所以,課堂會教導學員如何保持中立,亦會教導學員在妥善處理當事人的情緒問題之同時,令案件得到圓滿解決。陳錦培說:「專業的調解員應該能夠理性分析雙方是否有情緒問題,亦要充分了解衝突雙方的隱藏利益,然後從中作出風險評估及討論分析,明白每個選擇所涉及的風險及代價等,繼而尋求解決方案,謹記調解員不是為了令事件升溫。」
雖然不少調解員的本身職業是律師,但並不代表調解員只能由律師擔任,陳錦培認為專業背景並非成為調解員的主要條件,最重要反而是有客觀的分析能力。他說:「若想投身為調解員,個性比專業背景更為重要,所以調解員應要有開放的態度面對事件。舉例說,如果一直做CEO,在公司內『只有佢講無人講』,未能從固有工作模式中抽離,便可能會傾向主觀,所以未必是調解員的合適人選。」他又補充,擔當調解員應釋放積極、樂觀的正能量,這樣才能令事件雙方都可以於調解過程中對解決糾紛抱正面的想法。
名稱:「高級調解員證書課程」
機構:香港專業進修學校
日期:7月23日至10月22日(逢星期六)
時間:2:30pm~5:30pm
學費:$5,000
地點:港專旺角校舍
查詢:2926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