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曾答覆有關赴美國攻讀護理學之查詢,現有以下補充資料供同學參考:
香港護士主要分為兩級,一是入學要求較低、攻讀期較短的登記護士(EN),二是完成高級文憑或學士學位的註冊護士(RN)。
美國情況與香港相似,學生可循副學士或學士學位獲取RN執業資格。整體攻讀年期較香港為短,副學士一般為期兩年。同學完成副學位後,可升讀四年制大學護理學士學位第三年。
在執業試方面,香港學生以往完成護士學校課程後,需要參加執業試才可正式註冊,但近年只需透過校內試便可。美國方面,學生完成副學位課程後,即使該課程已有護士專業團體認可,但仍需參加校外執業證書試,合格後才能執業。
美國部分護理課程會強調申請人不可有任何犯罪記錄,亦有部分課程會取錄較輕微罪行的申請人,但最終決定權並不在學校,而是負責護士註冊的州政府部門,所以,同學可於入學前獲取部門許可才申請。而學生在入學時要進行身體檢查,特別是毒品測試。
另外,美國很多護士課程在取錄學生時會強調公平原則,例如不會歧視少數族裔等,此項主張對海外留學生會有利。
如果學生完成一年護理副學士便想就業,可以參加由Licensed Practical Nurse主辦的護士考試。學生考試合格後便可成為類近本港登記護士的PN。但是,學生要留意一點,若以攻讀年期計算,香港登記護士的學習期是長得多。
最後想補充一點,美國各州行政獨立,因此各州的護士課程入學要求並不統一,同學在申請時,謹記清楚了解申請學校的所屬州份及各項要求。
時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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