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真的很好用。
類比愛情,男人或女人的,尤為普遍。比方說:男人就應該像自己的小弟弟,從不外露炫耀、關鍵時刻要硬得起撐得住、能培育出接班人、善於攻擊而又使其感到愉悅、既能製造摩擦又使大家同感快樂、勝利後能謙恭的縮小自己。
老舍先生的《比喻》一文,就教後人:「貪用比喻,往往會養成一種習慣──不一針見血的說話,而每言一物一事必是像甚麼,如甚麼。這就容易使詩句冗長,缺乏真帶勁頭的句子。一來二去,甚至以為詩就是擴大的『好比』,一切都須好比一下,用不着乾乾淨淨地說真話,這是個毛病。 」
老舍先生認為,比喻很難恰當。要是不恰當的比喻,不如不用。如把長江大橋比作古琴,定難盡職。因為古琴的尺寸很短,古琴也不是擺在水上的東西。比喻也很難精彩,要是有人用過,你再用,就變成了引用而不是比喻。情像雨點,似斷難斷。情像外衣,你可披上。感情是每日堆積的愛,愛情是最愉快甜蜜時。感情是最不容易移除的程式。愛情是最辛苦的等待,愛情是最遙遠的未來。
總之,寫「甚麼是甚麼」、「甚麼像甚麼」,作家好像盡了他們的本分。轉彎抹角成為作家的把戲。但不是甚麼也可以用比喻的。比方說,有官員曾說過回歸後「香港教育有三座大山」,特首曾說過他跟女政客辯論是「有如世界盃阿根廷四比一擊敗南韓」……政客,其實不需要用比喻的,如果他相信他所說的話;如「正義已得到彰顯」。即使說的人聽的人都知道這是一句假話,正義也是一種相對的概念。誰是正義,誰是邪惡?無人得知。但肯定的說、直接的說,自己說出來的時候都不相信,又如何叫人相信,我們的政治領導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嗎?
讀\說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