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打主意:雞蛋仔之死

賣雞蛋仔的老翁首先獲70名街坊支持,傳媒把他捧成自力更生的「好人」。及後,不知道從甚麼地方有「消息人士」指老翁有領綜援,有住公屋。領綜援仍然工作,他犯法,需要受到法律制裁。

這是在香港的典型故事:本來我們找到了一個自力更生的最後好人,對比香港最近流行的蝗蟲搶資源論。後來,我們就發現老翁「原來都有錯」,他犯法,就需要制裁。在facebook的討論非常精彩,有一些人說:即使老翁犯錯,炭爐雞蛋仔這東西,是需要在木頭車之上製造的。因為只要一入舖,一部分的收入就要用作交租和燈油火蠟,雞蛋仔會不好吃,香港的特色小食又被「地產霸權」殺死。另一種人,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代表大商家,但如果他很有錢,應不會在facebook跟一些八十後打泥漿摔角。有位仁兄就說:「犯法都唔使拉,好吖,佢一底雞蛋仔賣10蚊,一日賣150底,一個月開30日工,月入四萬五呀,你哋班八十後邊個有四皮幾嘢個月呀?咁吖,如果賣雞蛋仔唔使拉,我出兩萬五請你哋去企,我都賺兩皮呀,你哋唔去賣?」

這個勇敢的先生的意見,非常有趣。他所指陳的,是香港是法治城市,所有事情都有法可依。如果犯法都不用拉,我就一定做。他不談雞蛋仔好不好吃,是不是香港文化,而是「你班八十後支持雞蛋仔『伯伯』?你哋班友做咗有錢人先講啦。」當然,另一邊的支持者會說,老伯現在已成了政治工具。老早說過了,現在中央最怕的,是香港的任何事情,變成了中國的X X花革命的導火線。

因為政治理由,現在雞蛋仔老翁要進入司法程序,大坑雞蛋仔正式死亡。

讀\說書人

健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