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寫過我的哈日年代早已過去,這一趟出遊到東京等地,愈來愈肯定日本不會是我想生活的地方。還記得當日臨離開東京時,萬分不捨,現在回望,覺得蠻傻。
有兩個事件,還是能說明日本這地方不適合我生活。前幾天我在郵政局寫張明信片,是那種3D設計的,反正重量會重點,郵費不是標準的80日圓。這點明白了,於是我開始寫,寫得滿滿的,再在底下寫個地址。我付款時,郵政局的小姐卻投訴,一般明信片都是一半地方寫地址,一半寫內文,這趟我寫得滿滿的,像封信多過明信片。她教訓我說,這次放過我,下次別了。也別以為教訓我的是位古老石山風格阿姨,實情是個樣子甜美的少女。日本人好的地方肯定是守禮守例,但矯枉過正也是他們的拿手戲,這就是個好例子。
又例如朋友是位吸煙人士,去到日本彷彿去了Smokers' Paradise,許多餐廳還是可以抽煙的。朋友高興極,心想室內抽煙也可以,室外更加沒問題吧。於是走在新宿路上,邊抽邊走,感覺寫意,最後卻給本地人邊指着行人路地上那禁煙標誌邊糾正。是真的,在涉谷路上的標語也說明禁止邊走邊抽煙,但在指定區域抽就可以。日本人說,邊走路邊抽煙危險,但會比在餐廳吸二手煙危險嗎?基本上日本人也認為一邊走路一邊吃東西是件失禮事。
太多事失禮,太多事不對,太多事沒Manner了。原來我還是個不折不扣、不愛守規矩的中國人,該自豪不自豪?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