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藝術文化的,要出人頭地不容易。別說熬出頭來,即使是餬口也不易。最主要在香港,這行業沒有職業先修,你說去讀藝術音樂系,或是走進演藝便可。書是可以這樣去讀,但不代表你一定找到夠餬口的工作,工作也一定從低做起的了,更有可能不是你讀本科的東西,例如讀的是編劇的,做的卻是場記。聽來很不穩定,搵朝唔得晚,缺乏安全感。硬幣有兩邊,從另一角度看,不安全感卻是動力來源,更是想像力的源頭,人窮就變通,做藝術的人總是在窮和變通之間糾纏。所以媽媽說,別嫁藝術家,都是窮光蛋。
但如果自己就是個窮光蛋藝術家呢?也沒辦法,就是愛藝術的人會怨,但怨完還是依然故我,這本質上就是藝術家專有的特質。還有,藝術家必須自以為是,總是懷疑自己的做不了多久。或者再糾正說法,藝術家往往不會在人前表露懷疑自己的一面,即使他真的有不相信自己的時候。所以,要跟一個藝術家談戀愛,肯定吃力,除非兩位都是藝術家。本質來看,這樣的情況該更糟,但因為兩位藝術家都自我中心,未必有空間去感受對方的氣,反而沒事也說不定,最少說不準誰是施暴者,誰是受害人,那就沒有誰是罪人了。
我不是藝術家,跟過一位藝術家談戀愛,那簡直是災難。後來他跟另一位藝術家談戀愛了,外人看來,那更是大災難,但他倆卻是愛得轟轟烈烈,沉醉其中。問我的話,愛裝修師傅都比愛藝術家好!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