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與父母和好

有一年輕友人,生性反叛,既暴躁又易動怒,與同學的關係亦欠佳。某天,他找了一位信任的老師,向他剖白,承認自己的缺點,他很想改掉這些脾性。那老師一言指出要點:「你首先要修補和媽媽的關係。」原來,他一直痛恨媽媽自小離開了他。面對着媽媽,他一直只有憤怒,沒有原諒。

很多專家的研究指出,不少性格有缺陷的人,或是罪犯,他們與父母的關係皆不和睦,這對他們成長及日後的性格有很大的影響。原來《聖經》對此早有訓誨和預示。十誡中,「當孝敬父母」位列第五誡,第一至四誡強調人與神的關係,然後就是人與父母的關係,繼後的才是不可殺人、姦淫、偷盜、作假見證,和貪戀別人的財產。

看重你的父母,等於重視自己生命的源頭,這亦是除上帝以外,我們最應該重視的關係。這也十分合理:如果連與生命源頭的關係也搞不好,我們又怎能處理好其他關係?那些憤怒、埋怨只會積存在心裏,日後有可能以另一種形式宣洩出來,變成性格缺陷,甚至罪惡。

有天,那友人雀躍地跟眾人說:「我主動約了媽媽吃飯。」從他的眼神中可看到,跟母親和好的喜樂。誰對誰錯,從來只屬意氣之爭。要修補,或許只差一點決心和勇氣。但只要能走出第一步,主動解開那心結,我們的生命便會變得不一樣。今天是星期天,希望你也會在茶樓或某地,與父母共享天倫,如果他或她不在旁的話,不如就於看罷這篇文章後,立即邀約他們吧!有心,永遠不會遲。

導演及電台主持

劉偉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