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愈長,看的事愈多,便會發現世界真的無奇不有。就連感情的事,都可以千奇百怪,一男一女在一起,要如何才說得上是情侶的關係?
其實沒有嚴格的定義,因為每個人的相處模式都不一樣。
有些夫婦,因為太太是空姐,作息不定時,所以很年輕便已分房,旁人看見年輕夫婦分房睡會感到很奇怪,還以為他們感情出現了問題,但其實一點問題也沒有,當事人的感情比很多同床共枕的夫婦還要恩愛。
又有些男女長期分隔兩地,長年只以電腦的錄像通訊、談戀愛,真正見面的時間,一年就只有三個月左右,最後卻可以無風無浪的結婚,至於婚後的生活,仍然保持分隔兩地……問男的為甚麼可以容許這樣的生活,他很理所當然的回應:「為甚麼不可以?我跟她都是極度需要空間的人,這樣的模式極適合我們。」
還有一對超怪的男女,在朋友眼中都已是一對了,而且明明已共住一室,但他們是分房的,談情、接吻、拖手和做愛統統都沒有,這又算甚麼?
在我眼中,這樣的關係絕對是畸形的,沒有談情,就連「神交」也不需要,兩個人為甚麼還要住在一起?難道真的為了找個伴,找個「同屋主」這麼簡單?
怎樣也想不明白,但亦不需明白,只要這樣的怪關係不是發生在我身上便可以。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