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內地物業陷阱多多?森盈中港專業服務董事嚴華升表示,現時在內地買樓不需經律師處理,可經由第三方中介買賣,他表示這正是陷阱所在,因中介一般不會維護買家利益。以下還有多個注意事項:
有一宗個案是中山發展商出售劏舖給港澳人士,買家到期仍未能收樓,最後發現發展商不是真正業主。原業主因欠債而把商場抵押給發展商,發展商則把商舖出售當作賠償,但法律上卻不准債權人私自出售抵押物業。他建議港人購買二手物業前攜同房產證及合約編號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查冊,並確認業主身份,及該物業沒有抵押給銀行。另要檢查居住權及之前是否已簽租賃合約,否則即使成為業主,亦久久未能收樓。
向大型發展商購買一手樓問題通常不大,若向小型發展商購買預售房,須留意內地售樓處是否有「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五證」齊全代表發展商有內地預售樓宇的資格,並且檢查預售證,政府是否容許出售該期或該幢大廈,以免買錯「爛尾樓」。
內地分為國有土地及農村集體用地,農村集體用地不能出讓或自由買賣。很多人因樓價便宜和地理位置優越而選購農村地小產權房,但其不受法律保障,買家未能進行正規的轉讓手續。
國有土地則分為住宅用途和商業用地。商務公寓屬商住兩用房,且較住宅便宜。但是住宅一般業權為70年,商業用地僅40年業權,水電費是按商業用水電標準徵收。業主亦不能落戶,公寓較難在二手市場出售,簽署合約時須看清楚土地用途及土地使用權。
他指以往內地亦經常出現一房多賣的情況,業主把樓宇出售給多個不同的買家,然後逃之夭夭。買家可在簽署買賣合約後到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預先登記,約30至60日後再完成轉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