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騙案網絡化 金融監管宜追上

隨着網絡數據傳輸速度加快,流動通訊設備應用日趨普及,相關資訊需求大增,供應更如雨後春筍,特色是門檻低,且缺乏監管。部分無名無姓無出處,魚目混珠,美其名是提供經驗分享,實際上是涉及莊家活動或投資產品銷售,一旦遇騙,追討無門。因應市場變化,金融監管宜與時並進,須檢討現有法例不足並加強執法,以保障投資者權益。

當今可謂人人擁有智能手機,令資訊電子化且五花八門,無論是中國內地抑或香港,皆出現許多來歷不明、且出處不知寶號的新興「網紅」或意見領袖(KOL)。他們看準互聯互通下兩地股票資訊需求大增,趁勢發布投資相關資訊,部分不法之徒利用「唱高散貨」的市場操控伎倆,專門針對一些市值不大、股權高度集中而流通性不高的個股,貪其容易舞高弄低,請散戶入甕、派貨完成後就散水大跌。

更甚的是,他們會在網上討論區和社交平台設立「炒股群組」尋找客源,或進行個股推介、開辦投資課程,甚或推銷分析軟件,繼而與金融機構聯繫推介金融服務等。起初這些資訊都是免費的,之後就開始收錢,甚至要用家使用相關的指定服務,以分享經驗為幌子,從事另類活動為實。由於這些資訊或服務提供者往往是無牌的,若受騙而要追討損失,往往也無從入手。

最近中國證監會就罕有地發出「風險警示」,指有打着「投資者教育」旗號的非法推薦股份活動增多,表面上看似是普及理財知識、傳授炒股秘技,實際是非法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活動。要知道,內地股民的作風一向不重分析,買賣皆一哄而上,更易墮入陷阱。

事實上,所謂「開弓沒有回頭箭」,新經濟興起令金融科技廣泛應用,金融服務電子化亦是大勢所趨。過往香港股民以電話找股票經紀落盤進行交易,如今不少都改以網上平台自行落盤,既節省佣金,又直接快捷。而正正由於交易途徑電子化,網絡金融資訊供應應運而生,惟網絡金融資訊確有龐大需求,並不能因一小撮不法分子行為而全面禁止。

因此,問題的關鍵是金融監管宜因應市場變化,革新制度,加強中港兩地監管資訊交流,把好大關;定時檢視網絡金融資訊市場的情況,嚴厲執法,打擊無牌人士販賣投資意見或市場操控活動等金融罪行;加強投資者教育,宣傳如何正確看待網絡金融資訊,提高風險意識,勿參與無牌投資活動,以免令血汗錢化為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