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冠肺炎疫情稍緩,不少父母帶同小朋友四處活動。他們對感染風險雖然擔心,但紛紛表示在家如坐監,實在呆不下去,需外出呼吸新鮮空氣,否則「人都要發癲」!其實市民這種「困獸鬥」式情緒反應,或多或少反映了當下香港居住環境「細、擠、貴」的苦況。
香港是高密度和集約型城市,已開發土地佔全港土地不到四分之一,而住宅用地更僅佔7%。人口高度集中雖令生活便利,但與此同時往往影響城市宜居度。
據一八年政府統計資料,香港人均居住面積僅約170方呎;比起亞洲國際化城市人均居住面積,例如新加坡的270方呎,東京的210方呎,都相距甚遠。而政府的調研更推算出香港有超過20萬人住在劏房。不少劏房戶人均居住面積甚至低至48方呎,等於香港懲教署監倉的人均標準空間。
至於香港近年樓價動輒數百萬元計的迷你私人豪宅「納米樓」,單位連廁所及開放式廚房套內面積可低至128方呎,較香港規劃指引所規定的標準停車位134方呎還要細。
享有適當住房權利是《世界人權宣言》中規定的基本人權。安全和健康的住房對一個人的生理、心理、社會和經濟福祉是不可或缺的,而一個適切的居所應保障合理的居住面積。美國、加拿大、德國、南韓、日本等發達國家均有立法訂定最低居住水準,包括居住單位及睡房的基本面積。
反觀香港,只有公屋規定單位室內樓面面積最低標準為每人75方呎;私樓則不受任何限制,「沒有最細、只有更細」。如前述納米樓單位有兩人居住,住戶人均可用面積僅64方呎。在過於狹小家居中,即使採光、通風、供水排污系統達標,但欠缺足夠作息活動及私隱空間,長期困於家中,難以保持身心平衡健康,家庭成員間更易有摩擦衝突。
近來社會各界有不少聲音提出,香港亦應效法其他國家訂立最低居住標準,以保障市民健康生活基本質素及尊嚴。
然而,根據美國國際公共政策顧問機構Demographia《2019年全球住房可負擔性調查報告》,香港樓價與家庭收入比高達20.9,遙遙領先於溫哥華、悉尼、墨爾本等一眾宜居城市。
今次全球經濟因疫情而受到重創,但香港樓價跌幅似乎仍有限。所以要改善居住空間,不能單靠制訂居住面積的硬指標,同時亦要多管齊下,在保證經濟正常運作下,令樓價回到市民可負擔的水平。其中最重要和治本的方法還是持續有序的增加土地供應。
香港建築師學會前會長
作者:陳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