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筆陣:申上市遭拒 未必關疫情事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爆發,一些在香港上市計劃也受到影響,有原定三月中旬掛牌的企業,考慮當前市場等多項因素後,決定延遲進行股份發售及在主板上市事宜。

在嚴峻情況下,一些繼續進行上市申請的公司,也須考慮疫情下的某些不明朗因素,會否遭聯交所拒絕。而聯交所拒絕公司上市申請因素眾多且複雜,不能一概而論。最重要是,聯交所着重申請人上市申請的商業理據,是否真有集資需要及其估值和所用的方法。

須有集資商業理據

首先,聯交所會考慮申請人是否適合上市。如申請人計劃進行業務擴充,需要提供充分的商業理據及集資所得用途。但如果與過往業務策略及財務表現不符,或申請人未能解釋所得款項的運用如何合乎商業需要,申請就會遭拒絕。

如有申請人擬將款項淨額用於購買物業作為辦公室、零售店或展銷場地之用,但自置物業比租賃物業所能節省的成本卻微乎其微,因此申請人未能證明真有集資需要。因為業務紀錄期內,申請人只靠內部資金作為業務營運之用,理論上應能夠繼續以內部資金或債務融資作為各項擴充業務計劃的資金。

另外,估值沒有根據也是被拒絕上市申請的原因。公司假設未能解釋為何預測市盈率高於同業,以及因應往績及利潤預測,其估值為何是合理估值。此外,公司若未能證明重組歸入上市集團的不同公司,其業務是以單一經濟單位營運,則會令人覺得申請人重組只是為了符合上市規則的資格。

業務前景至為關鍵

假設疫情或其他不確定市場狀況影響公司業務及財務表現倒退,而有關上市業務領域,是擬作多元化發展的新業務,如業務長遠前景不明朗,又沒有足夠理據能令人相信其財務表現會有好轉,上市申請同樣遭聯交所拒絕。如一些新上市行業如酒店業、旅遊業及零售業等受疫情影響,聯交所會質疑該行業的前景及盈利能力。即使有申請人打正旗號專注抗疫的新業務,如生產口罩及衞生消毒用品,若疫情消失了,公司長遠業務同樣存在不明朗的因素。

賴錦權

香港上市公司秘書、大學碩士課程兼任講師

作者:賴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