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Campus:衰退惹財困應對終有法

新冠肺炎蔓延,香港經濟急轉直下,好多打工仔飯碗不保,不少老闆黯然結束生意,可謂人人自危。讀者應該聽過,「錢解決到嘅問題就唔係問題。」所以,不要絕望!如果你目前正面臨以下任何一個處境,請不用怕,將有辦法令你化險為夷。

低度風險:收入減少

評估儲備 削非必要開支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主席劉達邦指,「依家香港百業蕭條,九成九嘅企業都慘,預計陸陸續續會有企業倒閉,結業高峰期會喺四月。」

安柏環球投資總監梁偉民預計,香港經濟需要一段長時間才復原,港人收入或大減,有必要計一計個人財政能力,繼而設法節流。在經濟前景樂觀時,一般要預留六至八個月流動資金,以應付必須開支,包括租金或供樓、水電煤、交通費及家用等。而目前非常時期,確保自己能捱過18個月都不為過。另先計算持有的保單之現金價值,以備不時之需。

此外,也要懂節流。他說,如果你持有高風險投資,宜將一部分轉為較保守的配置,以減低虧蝕風險。另要減少非必要消費,尤其不要將新消費分期攤還,以免造成額外負擔。

中度風險:入不敷支

借錢要精明 多比較貸款利率

若入不敷支者需要借錢,專責處理破產申請的孫楚雍律師提醒要借得精明。第一,宜比較不同貸款利率、每月還款額,並仔細評估個人還款能力,不要借完先算。第二,選擇適當的還款年期,如果想在疫市輕鬆還款,不妨選較長年期。第三,有心理準備債權人隨時Call Loan(要求提早還款)。另外,要清楚財務公司與銀行一般的區別,前者批貸流程較寬鬆,但貸款息率會較高,且未必理會債務人是否破產,而有另外一套追數方法。

高度風險:無力供樓

「還息不還本」助靈活調動資金

失業者手停口停,如果還要供樓,就雪上加霜。有見及此,因應疫情對經濟的影響,多家銀行近期先後推出按揭貸款「還息不還本」的安排。以中銀(香港)為例,截至今年六月底,於該行供款一年或以上,且過去十二個月還款紀錄正常的按揭客戶,可就其物業按揭貸款申請「還息不還本」,為期六個月。期滿後可因應情況申請再延長6個月,即最多12個月毋須償還本金,方便客戶靈活調動資金。

需提防銀行隨時閂水喉

然而,還息不還本也有弊處,會拖長貸款年期,且實際上會比原本繳付更多利息。梁偉民另提醒,銀行暫且有此寬鬆政策,但需要提防銀行隨時閂水喉。如果無工開,但積蓄夠供樓兩年,暫可不用賣樓。但如果打定輸數,覺得未來一段時間都會維持失業或收入大打折扣,即使獲銀行批准還息不還本,也無補於事,就應打鐵趁熱,在樓價依然高企時把物業沽售止賺,然後再租入合適的單位。他補充,不建議大屋換細屋,因印花稅不平,且在無收入下供樓,壓力大。

警號長響:破產邊緣

積極洽商債務重組方案

至於已周身債的人士,無法如期償還債務又如何?孫楚雍律師指,有三個處理方法,包括債務紓緩計劃、「個人自願安排」及破產。前兩者可避免蒙上破產的污名,以及免受破產的種種限制,但欠債有拖無欠。

仍可靠薪水過正常生活

債務紓緩計劃是銀行和財務公司給予欠債人士的一種債務通融計劃,透過與債權人商討達成的重組債務方案,每月還款,令欠債人士可以在毋須破產下,仍可以靠薪水過正常生活,同時履行還款責任。此計劃所需費用為八千元。

「個人自願安排」是《破產條例》所訂的正式程序,提供破產以外的另一項選擇。債務人在律師或會計師協助下,擬備一份還款建議向高等法院申請臨時命令,最終由債權人投票,以多數服從小數決定是否接納建議。此安排所需費用最低為三萬多元,屬於三個方案中使費最高的。

終極爆煲:一無所有

面對現實 申請破產

破產,即無力償債的債務人向法院自行提交破產呈請,是最後一着。孫楚雍律師說,雖則破產人士「四年後又一條好漢」,但仍需背負破產污名。申請破產需付一萬四千元,其中包括破產管理處費用、法庭費及律師費。

四年破產期後,尚餘欠款就一筆勾銷。當然,破產期間,扣除破產人的合理及必要需要後,其資產和收入的結餘會分發給各債權人。

但破產後,會影響其在若干行業的受僱情況,或不能在某些行業執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另破產人士借錢供樓也有一定難度。

他指,最近明顯多了業主向其查詢破產程序,預計是與樓市轉弱有關。因持貨者周轉不靈,但卻未能及時沽貨套現填氹有關。而一般破產人士欠債逾20萬至30萬元。他續指,鑑於香港經濟轉差,料破產人數將按月急增一至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