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五年十一月就內地與香港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事宜,與國家商務部簽署了《服務貿易協議》。該協議涵蓋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的框架下,內地對香港服務業作出的開放承諾,並提出具體開放措施。
經檢視上述《服務貿易協議》內相關開放措施近幾年落實的情況及問題,香港的服務業及專業業界都有意見希望內地在多個領域可開放服務業市場,降低門檻及拓寬業務經營範圍,讓香港企業和專業界別可更優惠待遇開拓內地市場的商機。
上周政府與國家商務部正式簽署新協議,修訂原有的《服務貿易協議》。這次修訂協議在不少重要專業及服務領域增添開放措施,讓香港服務提供者可更容易在內地設立企業和發展業務,更多香港專業人士可於內地取得執業資格,以及更多優質的香港服務可提供予內地市場。《修訂協議》於二○年六月一日起實施。
在建築及相關工程服務方面,新增措施包括延續已到期的專業資格互認安排。通過互認或考試取得內地資格的香港建築領域專業人士,可在內地註冊執業的地域範圍擴展至內地全境,給予香港專業人士更大發展空間。第二允許已取得香港產業測量師資格的專業人士在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廣州南沙直接註冊執業,開展房地產估價服務。第三是受聘於內地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的香港註冊建築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放寬作為資質標準要求主要專業人員進行考核安排,只考核學歷、從事工程設計實踐年限、 在香港的註冊資格、工程設計業績及信譽等條件。第四,對於專業資格互認的持續教育中必修課部分,香港服務提供者可以在香港完成。
香港近年來發展受制於有限的土地供應,政治及社會爭議不斷,整體經濟投資環境未見樂觀。然而,香港建築及相關工程專業服務水準,仍享有一定的優勢。
上述新增開放措施便利香港建築及相關工程專業人士取得內地專業資格,前往大灣區發展及就業。然而,香港及國家的未來實在需要年輕的一代持續支持發展。故期望特區政府能和內地部門進一步協商,重點提出更多鼓勵香港年輕專業人士融入區域性發展大局的政策及措施。
香港建築師學會前會長
作者:陳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