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放貸主要受到兩大「水源」影響,首先是來自銀行股東的「資本」,其次是來自市民存款的「資金」。
簡單而言,資本決定銀行做生意的規模。假設資本要求為百分之二十,銀行每擁有一元資本,就能借出五元(資本佔貸款兩成)。當監管機構將資本要求降至百分之十,銀行每擁有一元資本,就可以借出十元(資本佔貸款一成)。
近年香港受惠全球央行放水,銀行體系資金充裕,導致利率低企及樓市熾熱,所以香港金融管理局從二○一六年起,透過嚴格的資本要求,減慢銀行放貸的速度,等於限制銀行的槓桿。
事實上,香港在過去三年,逐步將逆周期緩衝資本要求提高至百分之二點五的上限,稱冠全球。
不過,根據國際清算銀行資料顯示,金管局周一下調有關比率至百分之二,仍然屬於偏高水平,現時只有瑞典與挪威在相關要求上與香港看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