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賠償上限50萬 冀明年初實施

香港證監會落實將每名投資者遇上經紀行違責的賠償上限,由現時十五萬元提高至五十萬元,增幅超過兩倍,預期明年初生效。

證監會在去年四月發表有關諮詢文件,除了建議提高投資者的賠償上限之外,並且建議將保障範圍涵蓋至滬股通及深股通,但不包括港股通。

證券業促豁免牌費

該會昨日發表諮詢總結,合共接獲分別來自個人、中介人及業界組織的十份意見書。該會將落實有關建議,視乎立法程序的進度,預期明年初落實有關改動。

另外,證券業協會主席徐聯安表示,今年第二季及第三季港股成交額下跌百分之十九,中小型券商面對很大的經營困難,直言今次是○八年金融海嘯以來,券商最大的風浪,因此期望證監會可減免持牌法團及人士的牌照費用,與業界共度時艱。

他又指,截至今年九月底,券商自願停止運作及暫停營業共有二十二間,當中涉及券商對經營方針、人手安排等自身考慮,而去年全年有十六間。他認為,券商結業有上升趨勢,希望政府關注。

徐氏亦預期,今年第四季港股成交將持續低迷,包括香港社會動盪不安及中美貿易談判等,均影響投資情緒。證監會在現時引入收緊券商孖展新指引不是適當時機,希望該會在實施初期會酌情處理不合規事宜,例如在某期間內不發出警告信等,令業界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