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向券商「查倉」活動有所增加!截至今年六月底止季度,因應股價及成交量異動,該會向中介機構提出2,579項索取交易及帳戶紀錄的要求,按季增加一成,按年更增加兩成。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81條,證監會可要求券商提供交易資料,包括最終客戶身份的資料、交易詳情及指示等。
市場人士指出,證監會一直密切監察「細價股」活動,只要股份股價大幅異動就迅速出手,向券商出信要求索取交易紀錄及買賣盤資料。
期內,該會向十九家經紀行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其處置在有關客戶帳戶內的資產,這些帳戶與涉嫌市場操控活動有關。該會亦對持牌機構進行82次現場視察,雖然按季減少4.7%,但按年則增加26.2%,以查核其遵守相關監管規定的情況。
在檢視上市公司的披露情況時,該會根據第179條就40宗個案發出指示以收集更多資料,以及就7宗交易以書面形式闡述該會所關注事項,包括公司是否以欺壓股東方式,進行企業行動或交易。
同時,該會審閱105宗新上市申請,較上季增加25%,期內並接獲一宗「同股不同權」及3宗尚未有盈利的生科公司的上市申請。該會接獲1,756宗牌照申請,按季減少10.5%,按年更減少13.5%。
截至今年六月底止季度,證監會虧損5,300萬元,去年同期則有700萬元盈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