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同系萬華董事不足違上市例

《明報》母企世界華文媒體(00685)旗下的萬華媒體(00426)公布,楊岳明提出辭任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主席、以及審核委員會與薪酬委員會成員之職務,自昨日起生效。

僅得兩名獨立非執董

楊岳明辭任上述職務後,萬華媒體董事會僅得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低於聯交所上市規則第3.10(1)條所規定之最低人數。

此外,公司審核委員會之成員人數由三名減少至兩名,低於上市規則第3.21條所規定之最低人數;而提名委員會主席懸空,亦未能符合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條文A.5.1之規定。

事實上,萬華媒體除未能符合上市規則外,其業務前景亦令人擔憂。該公司於截至今年三月底止財年的股東應佔虧損為1,210.7萬港元,連續五年錄得虧損,公司並表示由於中美貿易戰繼續打擊營商信心,預計新財年仍然充滿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