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ESG披露規定 獲基金界力撐

雖然上市公司商會對香港交易所(00388)建議加強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報告披露規定有保留,但基金界卻支持,認為上市公司要吸引基金經理投資或分析員覆蓋,有關要求已不再是「最好就有」,而是基金經理分析及檢視公司框架的重要部分。

冀政府推方案增關注

投資基金公會指,留意到有上市發行人表示新規定會為他們帶來挑戰,因他們未必有足夠的基建及資源準備好滿足這些新規定。為支持發行人加強ESG披露,公會冀政府可發展一套全面的方案提升對ESG的關注,及在預算案撥出部分資源以提供相關培訓等,從而與政府發展香港成為可持續金融中心的政策配合。

公會支持港交所建議加入強制披露規定,以涵蓋陳述上市公司董事會考慮過有關ESG事宜的董事會聲明,認為可將董事會推向ESG事宜上的重要位置,董事會及管理層在確保ESG與公司的政策、風險管理及營運等結合上有重要角色。

香港總商會回應書就指,收到會員的強烈回應指,達致更高ESG報告水平的關鍵是通過培訓及教育,而非簡單地增加監管要求,尤其是ESG報告在港仍是相對較新的概念。該會指,若決定修訂現行規則,需有兩大原則,包括監管規定應盡量不繁瑣,及可參考其他司法區的規定。

對於港交所建議縮短刊發ESG報告的時限,與年報刊發時間一致,總商會認為是過早推行,因許多公司仍在開始理解ESG報告,且編制年報已經非常耗時。

港交所今年五月發表提升ESG規定的諮詢文件,諮詢已於上周五(十九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