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網上商業活動愈趨活躍,為便利券商在網上與海外客戶開立帳戶,香港證監會新增一項在網上與海外個人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可接受方式,並已於七月五日起落實。分析指這對開拓海外市場的券商有一定幫助。
證監會早前發出有關透過遙距程序與海外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通函,券商在網上與海外客戶開戶時,證監會將會接受以合資格司法管轄區內「指定海外銀行帳戶」以核實海外客戶的身份。客戶需將不少於一萬港元的首筆存款或折算為其他貨幣的相同款項,由以客戶名義在合資格司法管轄區內銀行開立的銀行戶口成功轉帳至券商的銀行戶口。
合資格司法管轄區目前共16個,包括美國、英國、瑞士、澳洲、加拿大、新加坡、奧地利、比利時、愛爾蘭、以色列、意大利、馬來西亞、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及瑞典。雖然客戶的銀行帳戶須在有關司法區開立,但該客戶毋須在有關司法區居住。之前證監會只容許透過使用「指定香港銀行帳戶」在網上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
證監會現表明,中介人在核實海外客戶的身份,可運用適當流程和應用技術,取得客戶的生物特徵數據,並將數據與客戶證件內經認證的數據或由其他可靠及獨立來源提供的資料進行對比。
同時,券商需在實施系統和相關流程前及往後至少每年進行詳盡評估,評核所採用的流程和應用技術的有效性。證監會並強調,券商的高級管理層,就確保實施恰當的流程和應用技術以核實客戶的身份,須承擔首要責任。
有券商負責人指,證監會新增的開戶方式對開拓海外市場的券商有幫助。不過「指定海外銀行帳戶」並不包括中國,故要為中國境內的內地客在網上開戶,仍要採用電子驗證,而現時大部分有潛質的客戶始終都在國內。
證監會又指,隨着科技的發展,日後還將會有其他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可接受方案,將會透過通函通知中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