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 Views:港人內地稅務安排釋疑

香港向來以簡單稅制及低稅率見稱,當考慮離港到內地工作,港人難免會先研究稅務。就像大灣區建設雖吸引眼球,但有意赴內地九個灣區城市工作的港人難免擔心個人所得稅負擔。幸好,隨中國推行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於今年起生效,國家稅務總局早前亦公布了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界定了「居民身份」的定義和相應稅務責任,釐清不少港人疑慮,亦為港人到大灣區一展拳腳提供有利條件。

補貼受惠範圍待釐清

港人賺錢門路多,特別關心境外收入如何徵稅。新措施下,若於中國無住所(例如一般在內地工作的香港居民)及年度內在內地居住的日子少於183天,只須就內地取得的收入繳納中國個人所得稅。就計算居住日數,亦只計算停留滿24小時的日子。

另外,若居住累計滿183天但連續不滿六年,港人只須向稅務機關備案,其源於境外的收入可免徵個人所得稅。在「六年規則」的計算上,由一九年起計,若當中一個課稅年度有單次離境逾30天,所累積年期會歸零,可重新開始計算六年期。對往返內地工作的港人而言,新安排較以往的「五年規則」更為寬鬆。

為廣納人才,先前橫琴和前海的專才優惠措施現已擴展至整個大灣區,廣東省、深圳市將按內地個人所得稅與香港薪俸稅稅負差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而相關補貼將免徵稅,由今年起至二三年年底執行。這項措施可令個人稅實際稅率與香港相若,減低專才於大灣區的稅務負擔,到當地發展的吸引力亦相應大增。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稅務機關早前預告高端和緊缺人才將享個人所得稅差額補貼,但目前還未清楚受惠行業,以及在大灣區內所有城市執行細節的稅率優惠是否一致等,再加上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定義仍有待確定,有意到大灣區發展人士應了解自己是否符合資格,並留意有關差額補貼的具體判定準則、計算方式、申補指引等細則的公布。

以上為一般說明或未必適用個別情況,預料內地會有更多執行細節出台,如有疑問,應諮詢專業會計師或稅務師的意見。

香港會計師公會

作者:香港會計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