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今次證監罰咁重?

香港證監會是次「落重藥」嚴懲保薦人違規,罰款金額之高為近年少見。據了解,這與瑞銀涉及的三宗上市申請均在五年之內發生有關。同時,證監會的調查亦發現在盡職審查方面的缺失較為嚴重。分析認為,今次事件有可能令保薦人的營運模式改變。

勢顛覆營運模式

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董事林鴻恩形容,今次證監會對四家外資大行之處罰金額「頗震撼」,顯示證監會要起高度警戒作用。他估計,罰款金額較以往高,可能反映涉事的新股規模或集資額較大,若公司出事或倒閉,投資者損失很大。

他又指,由於證監會對違規個案絕不手軟,現時專業人士在選擇是否接受上市公司新客戶時,要求較以往大幅提高。

投資銀行界人士指,保薦人的強項應在尋找有前景、有增長公司上市,以及成功融資。他又說,證監會以保薦人欠缺如法證會計師能力為處罰原因,或徹底改變保薦人營運模式,將來要加強法證訓練,甚至要加聘法證會計師向保薦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