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嚴打上市保薦人失職行為!昨日宣布一連向四家外資大行,包括瑞銀(UBS)、渣打證券、摩根士丹利及美林,就擔任上市申請保薦人時所犯缺失,合共罰款接近8億元,為史上最高紀錄。
其中一家外資大行瑞銀,因在中國森林、天合化工(01619)等三宗上市申請,而未有履行保薦人應盡責任,遭證監會罰款3.75億元,打破歷來單一保薦人公司因工作缺失的最高罰款金額。
保薦人工作是協助公司申請上市,需確保代表公司符合所有上市條件,例如符合法規及披露充足等。不過,近年新上市公司質素每況愈下,證監會已揚言全力打擊保薦人不當行為,追究保薦人公司及其高級管理層的責任。
證監會周四終於出手,罕有於一日內對四家外資大行採取紀律行動。當中,針對瑞銀的行動最嚴厲,除罰款最多之外,還暫時吊銷其「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牌照(俗稱六號牌)一年,以及吊銷主管人員岑天的牌照兩年。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瑞銀沒有妥善審查及核實中國森林業務的多個核心範疇,即其林業資產、伐木活動、受保範圍與客戶等,同時允許天合化工控制盡職審查程序,以及沒有採取適當步驟處理客戶訪談中出現的預警迹象。至於另一家公司,則因證監會對其他各方的紀律處分程序尚在進行,故暫不披露有關調查。
中國森林於○九年十二月三日上市,股份自一一年一月廿六日起暫停買賣。該公司其後清盤,並於一七年二月廿四日被取消上市地位。天合化工則於一四年六月廿日上市,股份於一五年三月廿六日停牌,一七年五月廿四日更被證監會勒令停牌。與瑞銀擔任中國森林上市申請的另一名聯席保薦人渣打證券,被證監會罰款5,970萬元,原因同樣是其沒有就中國森林業務的多個核心範疇作出合理盡職審查。
至於天合化工另外兩名聯席保薦人摩根士丹利及美林,分別被證監會罰款2.24億元及1.28億元。證監會的調查顯示,摩根士丹利及美林沒有遵從有關盡職審查會見的具體指引。
證監會強調,保薦人對上市過程有頗大程度的控制。若保薦人的盡職審查工作未能符合標準而導致不適合上市的公司依然獲得上市地位及最終倒閉,會令公眾投資者蒙受巨大損失,並打擊他們對香港金融市場的信心。因此,必須就保薦人的缺失處以具阻嚇作用的罰則。
該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執法行動的結果顯示證監會高度重視保薦人的高操守標準,因為這樣才能保障投資者及維持香港金融市場聲譽。有關的執法行動向市場傳達強烈而清晰的訊息,就是該會毫不猶豫地就失職保薦人所犯的失當行為追究其責任。
渣打發言人表示,集團早於一五年初宣布關閉機構股票部門、股票研究及股權資本市場活動業務,包括上市保薦人活動。渣打未來會致力確保合規,並續就改善所有業務標準作出投資。
市場關注向投資者「回水」的安排。證監會早前在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對中國森林前主席李國昌及前行政總裁李寒春展開研訊程序,指兩人涉嫌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並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尋求法庭頒令,要求兩人向小股東「回水」。問及有關進展,證監會發言人不作評論。
值得留意是,針對保薦人的紀律行動塵埃落定,市傳下一步紀律行動或涉及其他專業人士如會計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