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匯報局成為上市公司核數師獨立監管機構的修訂條例草案已於今年一月通過,該局正全速進行籌備工作。財匯局主席黃天祐預期,第二季內會與國家財政部就加強合作諒解備忘錄達成協議,當中包括獲取存放於內地的審計底稿的安排。
黃天祐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在條例通過後,該局已準備好詳細的工作計劃,涉及多個主要範疇,並且已提交予政府。政府的目標是條例能於今年第四季生效,即該局正式運作,因此所有籌備工作需盡快完成,其中不少更要在夏季前完成。
其中,與財政部商討的合作諒解備忘錄已到最後階段。現時很多上市公司的業務在內地,審核工作亦在內地進行,他預期在合作諒解備忘錄下,將來財匯局可以獲取屬於香港會計師行在內地的審計底稿。
財匯局行政總裁衛皓民補充說,如屬內地會計師行的審計底稿,由於內地會計師行由財政部監管,假如有需要,該局會與財政部聯繫提出協助。
黃天祐又指,該局已擬備好懲處指引的草擬本,短期內會與上市公司核數師行及專業團體諮詢。懲處指引將會包括罰款的指引,但罰款金額不會再諮詢,因已有定案,但該局明白業界對最高罰款額的關注,故懲處指引會釐清財匯局不會因罰款而令會計師行財政出現困難,以及解釋如何得出適合的罰款水平。
衛皓民表示,懲處指引的原則主要是參考三方面,包括英國財匯局、香港證監會及香港會計師公會。他希望懲處指引可於夏季前向外公布。
黃天祐又指,由於要在條例生效後發生的審計不當行為才按新制度監管,故該局正式運作後,不會即時有紀律個案。初期該局會主力進行查察工作,即檢視會計師行如何應用會計標準,以及協助他們改善。
現時約有五十家會計師行審計香港上市公司,財匯局不預期運作初期完成對所有會計師行的查察。但如有會計師行替超過一百家上市公司審計,財匯局預期會每年對該會計師行查察。至於其他會計師行,就預期每三至五年進行一次查察,同時會採風險為本原則。
該局會在明年加快查察制度的運作,衛皓民預期,或要在條例生效後十八個月,即在二○二○年底或二一年初才會有紀律個案。